安保科
安保科的主要职能: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管理负责协调医院治安、消防、危化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综合工作。具体如下:
1、协助公安机关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职责和权限,查处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;
2、负责医院消防安全、法制教育、交通安全等安全相关事项;
3、负责物防、技防设施建设维护工作;
4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组织进行医院内部治安、消防巡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,保障医疗秩序和生活秩序。
联系方式:科长 韦星 副科长 肖宝凯 办公室:029-85899071 监控室:029-85899179